優先補助事項


區位優先

依據《112年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申請須知》第伍條第六、九、十、十一項。
備註:以下各附圖之地圖比例尺皆不同。

六、位於曾進行歷史街區改造工程街廓之歷史老屋。(附圖2-1、2-2中綠色區塊)

 

九、位於安平暨鯤喜灣歷史街區之南區灣裡路(興南街至萬年殿)、灣裡路282巷、灣裡路263巷(附圖1-1紅色虛線路段);南區喜樹路(喜明街至喜樹路340巷)、喜樹路252巷、喜樹路222巷、喜樹路254巷(附圖1-2紅色虛線路段);南區鯤鯓路(鯤鯓路101巷至鯤鯓路194巷)、鯤鯓路102巷、鯤鯓路194巷(附圖1-3紅色虛線路段);安平區中興街、効忠街、延平街等指定歷史街道之特色歷史老屋。(附圖1-4紅色虛線路段)

 

 

十、位於本市府城歷史街區之神農街、新美街、自強街、崇安街、中正路、中山路、民生路(湯德章紀念公園至金華路)、民族路(中山路至金華路)、民權路(東門圓環至金華路)、西門路(成功路至府前路)、東門路(東門圓環至林森路)(附圖2-1紅色虛線路段);鹽水歷史街區之中正路、三福路(武廟路至中正路)、朝琴路(中正路至信義路)、橋南街(附圖2-2紅色虛線路段);新化歷史街區之中正路(中山路至和平街)(附圖2-3紅色虛線路段);麻豆歷史街區之中山路與興中路(自由路至民生路)(附圖2-4紅色虛線路段)等指定歷史街道或軸線之特色歷史老屋。

十一、位於本市善化區中山路(中華路至青年路)(附圖3-1紅色虛線路段);玉井區中正路(圓環至民生路)(附圖3-2紅色虛線路段)等路段之歷史老屋。

其他條件優先

依據《112年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申請須知》第伍條第一、二、三、四、五、七、八項。

一、歷史老屋整建或修建並申請建築執照者。
二、歷史老屋立面及景觀有助於形塑延續街區風貌者。
三、提供公眾使用且未設置其他封閉性設施者。
四、申請人自籌款達執行經費百分之七十以上者。
五、公有歷史老屋由民間辦理整修或經營者。
七、經本局指認並公告於歷史街區計畫書,或自行提報經本局認定之特色歷史老屋。
八、未曾獲本局補助建物整修或文化經營之歷史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