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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發佈】114年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計畫


本市「114年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受理,包括三種補助類別,「建物整修類」針對1971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的歷史老屋,補助日常維護或全面整修的工程經費,每案補助上限為80萬元;「規劃設計類」補助工程進行前的規劃設計費用,每案補助上限為30萬元。除了歷史老屋可以申請外,保留原始立面、室內空間重建的新建建築也可以申請,希望藉此引導新、舊建築都能有好室內空間環境,並維持都市沿街公共景觀。

另外「教育推廣類」則鼓勵立案團體於歷史街區範圍內,辦理有助於歷史街區振興活動及進行小型開放空間綠美化等計畫,每案補助上限為20萬元。以下包括本年度計畫補助重點、流程、申請文件等細節說明與相關資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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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補助事項 上傳前注意事項 線上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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