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歷史街區

借鏡法國


法國在歷史保存工作的執行上具又相當悠久的歷史,為防止舊市區因都市發展導致大規模地都市既有景觀被毀壞,早在1962年便訂定《保存區段法令》,欲使舊市區區段可以完整地保存。然而,保存區段法令並非限制該區段內的發展,它仍訂定具有相應的可供發展的開發計畫,但它最重要的目的是在都市景觀及歷史氛圍的延續及維持,因此既有歷史老屋的立面型態維持及新建築外觀、高度的配合則為相當重要的工作。

巴黎市第七區保存區段為法國經典的案例之一,此區成為相當重要的行政地區, 1900 年代中後期,因為本區低密度的建築而受到極大的房地產開發壓力,為了保存區內具花園之豪宅特殊形式,巴黎第七區遂於1972年通過並成立了第七區保存區段。此計畫所實行之保護規範主要是為了維持道路尺度及面貌並保存並維護私有土地內部開放空間(花園)。

在此措施之下,新建的開發仍可以有限度的發展,除了既有針對建築物區位及外觀輪廓的規畫之外,其次較為重要的則是建築物高度之控管,無論是整修或新建的建築物通常都不高於相鄰建築物之高度,因此至今舊有歷史性建築物仍得以完整地保存,而新建的建築物亦在控制之下,與周邊的建築環境能夠相協調。


圖1.新建築物在形式及高度上皆須受審查,立面設計、建築顏色及建築高度皆為重點


圖2.主要商業街道旁的新建築,即使形式上不同,但高度仍會與毗鄰之建物協調


圖3.羅丹博物館入口之設計,利用舊有建築結合新元素,使新舊元素相結合


圖4.街區內至今仍不乏有新建築開發,但街道整體氛圍及立面之延續仍為重點

(以上圖片皆擷取自Google Map)